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交通管理,確保全市農村公路安全暢通,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現就禁止在農村公路上打場曬糧、擺攤設點等違法占用公路行為通告如下:
一、農村公路、農村公路用地及附屬設施受國家法律保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農村公路上及農村公路用地范圍內打場曬糧、碾壓秸稈、擺攤設點、堆放物品、傾倒垃圾、設置障礙、挖溝引水、利用公路排放污物或者進行其他損壞、污染公路和其他影響公路暢通的行為。
二、為禁止在農村公路上打場曬糧、擺攤設點等違法占道行為,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都作了明確規定?!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七十七條規定:“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打場曬糧、堆放物品、設置障礙的”,由交通主管部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七十七條規定,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處五千元以下罰款;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一條規定:“未經許可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”;第一百零四條規定:“擅自挖掘道路、占用道路施工或者從事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,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并恢復原狀,可以依法給予罰款;致使通行人員、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,依法承擔賠償責任;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迅速恢復交通”。
三、對違法在農村公路上打場曬糧、堆放物品,設置障礙等違法占道行為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,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,并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四、對拒不服從管理、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,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嚴肅處理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五、公民有義務阻止、舉報在公路上打場曬糧、堆放物品、設置障礙物等違法行為。
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,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杜絕在農村公路上打場曬糧、擺攤設點等違法行為。市交通運輸、公安等部門及沿路鎮(街)政府(辦事處)將組織工作人員上路巡查,嚴肅查處和制止違法占用農村公路的行為。希望廣大市民積極配合、大力支持、共同制止在農村公路上違法占用農村公路行為,確保農村公路安全暢通,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應有的力量。
舉報電話:8078910
招遠市交通運輸局
2022年6月20日